日前,福建省公安厅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转发了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,提出福建省贯彻意见,细化福建省驾考改革各项要求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要规范市场准入机制,全面取消法规之外驾培市场准入条件,按照国家标准核定驾培机构的培训规模、培训能力,确定招生数量、调整教练车、确定教练车维护周期,并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场准入管理相关规范文件的修订清理工作。推行新型培训服务模式,2016年底前实现计时培训计时收费、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培机构覆盖率达到50%以上,2018年底前达到100%。
《通知》指出,2016年4月起,汽车类所有科目驾驶人考试必须100%通过互联网系统预约;年底前,全部取消驾培机构教练员担任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安全员,全面实现对考试过程音视频实施监管。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将定期组织专项行动和明查暗访,严厉查处非法培训、违规考试及违规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、社会考场等问题。